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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核查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办法

办事项目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


办理机构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4号楼一楼大厅鉴定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62748577*4106


申办条件
1.办理对象:申报鉴定的单位或个人;
2.在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公布后60个工作日内,对已公布的鉴定成绩可提出核查。


申请材料
1.凡由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等集体申报的考生,统一由申报单位提出成绩核查的申请;
2.个人申报的考生,由本人提出成绩核查的申请。


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核查成绩申请表》
2.材料受理:
1)受理人对申请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2)由申请对象填写回邮信封。
3.核查回复:核查结果以书面回复形式邮寄至申请对象。


办理期限
从受理日起1个月办理完毕


其他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双休日及国定假期除外)

 


申办表格
可网上下载《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成绩核实申请表》(具体路径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业培训服务网--技能鉴定--相关规定)

 

 

下载见附件

成绩核查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