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考证退费须知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相当于中级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在毕业学年或毕业学年获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鉴定费补贴。鉴定不合格的,不予补贴。鉴定费补贴在校期间只可享受一次。
高等学校学生本人根据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参加当年度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相当于中级的专项职业能力鉴定且合格的,在毕业学年或毕业学年获证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凭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学籍证明表(加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及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到嘉戬公路118号(办证办照中心底楼总服务台)办理银行卡绑定手续。
2007年1月以后开户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存折(软卡)
2007年1月以后开户的工商银行借记卡硬卡(如牡丹灵通卡)或存折(软卡)
2008年1月以后开户的邮政储蓄卡硬卡或存折(软卡)
注:用于社保缴费、商业保险缴费、买卖股票、交通违章罚款及各类信用卡等特殊用途的银行卡均不适用。
中级退费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