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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各学院(部)、各部门(处、中心):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组织开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完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二、招标要求1.本次专项课题招标设立一批研究选题作为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学术专长、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围绕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重点任务自选题目申报。自选课题在评审程序、立项标准、资助强度等方面与按选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同等对待。2.申报课题的题目应科学严谨、简洁规范;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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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各学院(部)、各部门(处、中心):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办公室、上海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沪教卫党〔2025〕122号)》。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2025年度“上海高校哲社专项”包括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伟大建党精神研究4类。申请人可以重点选择《2025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围绕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4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围绕推动高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4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三)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围绕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的理论武装、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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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各学院(部)、各部门(处、中心):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为做好202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本次申报的项目包括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须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选择《202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择《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完全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8万元/项。(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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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2024-2035年)》文件的有关要求,加强职业教育领域理论研究,推动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助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重点和难点,注重探究教育发展规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二、研究方向课题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个类别,研究周期为1年。(一)重大课题职业教育领域统一战线工作研究(二)重点课题1.职业院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研究2.数智时代职业教育立德树人研究3.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教育服务城市发展、职业教育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等)4.职业教育赋能新质生产力研究5.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路径与机制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执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指数等)6.职业教育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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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一、专项目的就业专项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供需适配,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高校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决策支撑。二、选题指南申报就业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三、资助额度就业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四、申报条件(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2.就业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3.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4.申请人或团队主要成员要具有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工作背景或从事与就业有关的研究工作。5.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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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发布《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并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项目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教育强国建设。二、本次受理申报的年度项目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博士生项目。国家重点项目应围绕科教兴国战略、教育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学科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国家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