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9-30浏览:10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处、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启动学校2025年度“晨光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相关信息

1. 上级申报通知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通知要求。

2.“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51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岗教师。

二、学校工作要求

1.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动员申报,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查。

2.提交材料。请各申请人认真撰写《“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申请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核后,于1012日之前发送至科技处包媛媛OA

3.校内评审。科技处根据工作要求,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1017日前上报市教委。

                                                                  科技处

2025930

沪教委科【2025】3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 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