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处、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启动学校2025年度“晨光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相关信息
1. 上级申报通知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通知要求。
2.“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岗教师。
二、学校工作要求
1.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动员申报,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查。
2.提交材料。请各申请人认真撰写《“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申请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核后,于10月12日之前发送至科技处包媛媛OA。
3.校内评审。科技处根据工作要求,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10月17日前上报市教委。
2025年9月30日
沪教委科【2025】3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 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