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寒假自2018年1月20日至3月3日止,2018年3月4日开学报到,现将相关事宜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报到注册:2018年3月4日(周日)上午8:30-9:00 地点:
系别 | 通信与电子信息系 | 机电工程系 | 商贸学院 | 人文社会科学系 |
地点 | 辅导员办公室 | 新教201—204 南北阶梯 | 1号楼101-114 202-214 | 辅导员办公室 |
二、2018年3月4日(周日)教育活动安排(详见下表)
1、16级、17级学生首日教育、领取教材等(具体时间、地点见表格);
2、15级毕业班开展毕业综合实践动员、毕业证件照拍摄、毕业生专项体检
系别 | 2015级学生 | 2016级、2017级学生 |
毕业证件照 1号楼307、308 | 毕业综合 实践动员 | 首日教育 | 领书:图书馆底楼 16级-17级 |
通信与电子信息系 | 10:30-11:30 | 9:30-10:30 1号楼301-306 401-402 | 13:00-15:30 1号楼101-114 | 13:00-14:00 1号楼101-114 |
机电 工程系 | 8:30-9:15 | 9:30-15:30 新教301、302、304 | 8:30-11:30 新教201—204 南北阶梯 | 10:15-11:15 新教201—204 南北阶梯 |
商贸管理学院 | 9:15-10:30 | 10:30-11:30 新教401-404、303、501-504 | 8:30-11:30 1号楼101-114 202-214 | 8:30-10:15 1号楼101-114 202-214 |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 12:15-13:15 | 8:30-9:30 学院三楼报告厅 9:30-10:30 新教501-504 | 13:00-15:30 1号楼202-214 南北阶梯 | 14:00-15:00 1号楼202-214 南北阶梯 |
注:拍毕业证件照时,请穿着有领上装,带好身份证、学生证及拍摄费20元。
三、2018年3月5日上午9:00(8:30前各院系集合完毕)在学院大操场拍摄2015级毕业生集体照(雨天顺延一天)。
四、2018年3月5日之前完成15级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动员及下达毕业综合实践任务书,由各院系安排。
五、补考安排
15级、16级、17级学生补考时间定于3月5日—3月8日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站教务处公告,并请注意相关课程的答疑时间;补考学生请务必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在学期考核中因违纪或作弊成绩判为零分以及无故缺考者,均不予补考。
六、假期事务
1、假期就医:如需住院治疗,必须先与学院医务室联系,开具医保凭证。医务室联系电话:13671749334、18964326158、17721309239。就医相关事宜详见背面《假期医疗相关注意事项》。
2、学生工作处假期值班(2号 楼109室):1/31、2/7、2/12、2/21、2/28;假期咨询联系邮箱:kyxueshengchu@126.com。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8日
假期医疗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销、理赔日期】2018年3月14日、4月11日、5月9日、6月13日、
7月11日。
【假期就医注意事项】
1、住院医疗
(1)在本市内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或住院:若病情严重需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或住院的,应及时联系告知学院医务室,并在出院前委托家长或者老师,带好学生证、身份证、留院观察证明、住院通知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医务室办理住院结算凭证。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2)在外省市的住院治疗:在外省市发生急诊住院医疗时,应到家庭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学费用由其本人垫付后,在开学后报至学院医务室,由学院医务室统一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到学院医务室申办报销时所需材料如下: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出院小结、明细清单及相关资料。
2、门、急诊医疗
寒假期间,学生患病,可在家庭的所在地附近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原则上以急诊为限。校外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均为:其医药费设起付线300元(自付),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规定报销其余费用的50%。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学院医务室取得联系。
医疗费报销、理赔
医疗费用报销与理赔是按学年为计算单位的,也就是自2017年的9月1日起至2018年的8月31日为一个时间段,个人先自付300元后,按规定报销其余相关的50%。
办理医保报销时,必须携带学生证、病历卡、急诊就医挂号费发票、医疗(药)费发票等原件,到医务室办理。
办理保险理赔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生本人的上海农业银行银行卡、病历卡、发票,如住院的需提供出院小结、药品清单、住院发票等(除发票外,保险理赔所提供其余材料可以是复印件),到学院学生工作处(2号楼109室)办理。
特别提醒
(1)寒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或者理赔截止日为2018年4月11日;
(2)另外,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私立)医院、部队医院和特殊病例、药品(如牙科、中草药等)医疗费用均不予报销和理赔。
(3)寒假需要住院治疗请拨打电话:13671749334、18964326158、17721309239与校医取得及时联系。
预祝各位同学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假期愉快!
校医务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