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2018学年寒假及开学相关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09 浏览次数: 545
 

    学院学生寒假自2018120日至33日止,201834日开学报到,现将相关事宜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报到注册:201834日(周日)上午8:30-9:00  地点:

系别

通信与电子信息系

机电工程系

商贸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系

地点

辅导员办公室

新教201—204

南北阶梯

1号楼101-114

202-214

辅导员办公室

二、201834日(周日)教育活动安排(详见下表)

116级、17级学生首日教育、领取教材等(具体时间、地点见表格);

215级毕业班开展毕业综合实践动员、毕业证件照拍摄、毕业生专项体检


系别

2015级学生

2016级、2017级学生

毕业证件照

1号楼307308

毕业综合

实践动员

首日教育

领书:图书馆底楼

16-17

通信与电子信息系

10:30-11:30

9:30-10:30

1号楼301-306

401-402

13:00-15:30

1号楼101-114

13:00-14:00

1号楼101-114

机电

工程系

8:30-9:15

9:30-15:30

新教301302304

830-11:30

新教201—204

南北阶梯

1015-11:15

新教201—204

南北阶梯

商贸管理学院

9:15-10:30

10:30-11:30

新教401-404303501-504

8:30-11:30

1号楼101-114

202-214

8:30-10:15

1号楼101-114

202-214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12:15-13:15

8:30-9:30

 学院三楼报告厅

9:30-10:30

新教501-504

13:00-15:30

1号楼202-214

南北阶梯

14:00-15:00

1号楼202-214

南北阶梯

注:拍毕业证件照时,请穿着有领上装,带好身份证、学生证及拍摄费20元。


三、201835日上午9008:30前各院系集合完毕)在学院大操场拍摄2015级毕业生集体照(雨天顺延一天)。

 四、201835日之前完成15级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动员及下达毕业综合实践任务书,由各院系安排。

 五、补考安排                                        

15级、16级、17级学生补考时间定于35日—38日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站教务处公告,并请注意相关课程的答疑时间;补考学生请务必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在学期考核中因违纪或作弊成绩判为零分以及无故缺考者,均不予补考。

六、假期事务

1、假期就医:如需住院治疗,必须先与学院医务室联系,开具医保凭证。医务室联系电话:136717493341896432615817721309239。就医相关事宜详见背面《假期医疗相关注意事项》。

2、学生工作处假期值班(2号 楼109室):1/312/72/122/212/28;假期咨询联系邮箱:kyxueshengchu@126.com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201818


假期医疗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销、理赔日期】2018314日、411日、59日、613日、

711日。

【假期就医注意事项】

1、住院医疗

 (1)在本市内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或住院:若病情严重需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或住院的,应及时联系告知学院医务室,并在出院前委托家长或者老师,带好学生证、身份证、留院观察证明、住院通知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医务室办理住院结算凭证。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2)在外省市的住院治疗:在外省市发生急诊住院医疗时,应到家庭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学费用由其本人垫付后,在开学后报至学院医务室,由学院医务室统一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到学院医务室申办报销时所需材料如下: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出院小结、明细清单及相关资料。

2、门、急诊医疗

 寒假期间,学生患病,可在家庭的所在地附近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原则上以急诊为限。校外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均为:其医药费设起付线300元(自付),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规定报销其余费用的50%。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学院医务室取得联系。

  1. 医疗费报销、理赔

 医疗费用报销与理赔是按学年为计算单位的,也就是自2017年的91日起至2018年的831日为一个时间段,个人先自付300元后,按规定报销其余相关的50%

 办理医保报销时,必须携带学生证、病历卡、急诊就医挂号费发票、医疗(药)费发票等原件,到医务室办理。

 办理保险理赔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生本人的上海农业银行银行卡、病历卡、发票,如住院的需提供出院小结、药品清单、住院发票等(除发票外,保险理赔所提供其余材料可以是复印件),到学院学生工作处(2号楼109室)办理。

  1. 特别提醒

 (1)寒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或者理赔截止日为2018411日;

 (2)另外,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私立)医院、部队医院和特殊病例、药品(如牙科、中草药等)医疗费用均不予报销和理赔。

 (3)寒假需要住院治疗请拨打电话:136717493341896432615817721309239与校医取得及时联系。


预祝各位同学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假期愉快!



                                                         校医务室

20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