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光逝尽时,别离近在咫尺间,临近毕业季,校资助管理中心友情提示毕业班同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事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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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是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免息期限到期都要履行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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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目前合作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银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毕业还贷手续分为两类:
(1)提前还款: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无需支付利息);
(2)签订《还款协议》和《201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诚信还款承诺书》。签订后表明贷款将于毕业后几年内分月还清(2016年7月1日开始计息,如不按协议规定还款会构成违约);
本年度需归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必须选择以上二种方式之一办理还贷手续,否则会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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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多个金融机构,每个贷款机构规定还贷手续的办理方式都不尽相同。
校资助管理中心将于每年5月发放《2016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提示》到同学手中,并多渠道提示曾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尽早与贷款机构联系,问清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履行还款义务。
(1)未按照银行的规定办理还款手续。如: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时未办理“提前还款”或签订《还款协议》;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时未根据生源地贷款机构的规定办理还款手续。
(2)办理划款手续后未按照还款协议的约定还款,会构成贷款违约。
person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中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若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导致一些与个人银行信用挂钩的银行业务难以办理,如:个人将无法办理银行信用卡;在日后购房、购车过程中,将难以获得相应贷款等。
college
提高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对我校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2005年郭同学在校期间向国开行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5000元。2007年他毕业到外地工作,抱着侥幸心理,他一直拖欠助学贷款利息。高校和国开行通过电话、QQ群、寄送信函、请与其同乡的在校学生专程上门拜访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他。2010年,郭同学向某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遭到拒绝,原因是征信系统中显示其助学贷款利息已逾期两年。于是他赶忙主动联系开发银行并提前结清了5900元的贷款本息,希望能消除不良记录。但现行《征信管理条例》规定该记录仍将被保留五年,这五年里郭同学申请任何贷款都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核,需要提供更苛刻的还款能力和资产证明,并无法享受任何银行的优惠措施。郭同学对此后悔不已,表示今后将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选自《中国财经报》2011年3月3日)

2007年,甲同学在A商业银行获得一笔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2008年7月甲毕业后,认为自己已脱离学校,新的工作环境中无人知晓其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状况,而且其父母也已移居,A行难以联系其本人和家人,因此,甲连续一年未清偿贷款本息,也未与A行联系。2009年1月,甲所在单位准备派其去外地学习培训,甲为此申办信用卡以备外地学习期间使用。当甲向银行递交申请后,被告知因甲的国家助学贷款存在拖欠记录,银行拒绝了其信用卡申请。甲这才得知个人征信系统已全国联网运行,认识到按约还贷的重要性。随后,甲立即主动联系A行,将拖欠的贷款本息全额结清。(选自《征信系统应用案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