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庆节放假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国庆节放假作如下安排:
10月1日-10月7日放假,10月8日正常上课
10月9日(周五)下午上10月7日(周三)下午的课
10月10日(周六)上午上10月7日(周三)上午的课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安排假期,并于10月7日晚20:00前回校,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