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专业学生社团社长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 2013-01-19 浏览次数: 626

 

非专业学生社团社长考核制度

为使学校各非专业学生社团能更好的开展活动,有良好的未来发展,每学期能够按照其制定的计划来开展活动,社团联合会将协助各社长共同将学生社团正规化、有序化从而制定考核制度,以便督促各社长起到以身作则为社团管理与再发展做出贡献。

社长考核标准:

1.社长应自觉遵守校方的规章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于社团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且规范自身行为品行能起到以身作则的作用;

2.社长应自觉主动配合团委学生会开展相关工作;

3.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且未受任何处分者;

4.每两周例会

      1)每两周例会社长须准时出席。因故无法出席的,由副社长或社团成员代为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停止其一切社团活动。

      2会议期间不准交头接耳。如发现在会议上严重、扰乱会场纪律者,先予以当场批评,对屡教不改者可罢免其会长职位。

5.社团的人数不应少于10人。

6.社长应明确社团管理与发展,实现每周至少一次的社团活动。

7.社团财务明晰且能配合团委学生会相关负责人的需要。

8.社长在社团内部应有一定的号召力、管理能力,能开展正常有序的社团活动。

9.社长每学期能按照社团计划,带领本身社员完成制定的学期目标。

10.在日常社团活动中,社长须提前到达活动地点,带动社员开展社团活动,保证社团活动的正常进行。

11.下届社长有现任社长或由社团社员投票选出,并向社联提交新任社长的相关信息。

    若社长不满足以上标准任意一条会给予其警告并进行整改,并有三个星期的考察期。若在考察期结束后达到上述标准,予撤销其社长职务。社长之职在其社团中再另选他人或由社联代其社团社长职务,待有合适人选后再转交职务。

    若社团管理发展情况良好且有突出表现的社团,有机会由非专业社团转为专业社团。(详细内容请参阅《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第五章非专业学生社团转为专业社团)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 社团联合会

201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