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处、中心):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专业技术职级晋升工作,根据国家、上海市相关职称政策规定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本年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次工作包含以下三类申报: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申请晋升(或初定)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含教师、思政教师、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系列)。
(二)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 申请低职高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
(三)专业技术职级晋升: 申请晋升专业技术岗位内部职级(如专业技术七级晋升六级等)的教职工(含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二、 资格条件
申报人员须满足相应类别和级别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请严格对照以下文件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1.《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上科技院〔2023〕17号);
2.《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上科技院〔2023〕18号);
3.《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上科技院〔2023〕19号);
4.《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上科技院〔2023〕20号);
5.《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上科技院〔2023〕21号)。
(二)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
《上海科学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与高职低聘实施办法(试行)》(上科技院〔2025〕10号)。
(三)专业技术职级晋升: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上科技院〔2023〕70号);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上科技院〔2023〕71号)。
三、 申请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的基本程序进行。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与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在人事处网站-文档下载专区下载对应的《申报表》及材料清单(附件1)。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或部门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2.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各单位须在申报人申报材料中的相应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包括对申报人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评价,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级单位将审核通过并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汇总后,连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附件2)(需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6:00)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3号楼104室)。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低职高聘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与《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及鉴定材料交人事处。
(二)人事处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资格审查。重点审核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材料规范性、佐证材料有效性。对材料不完整、不规范或存疑的,告知申报人及所在二级单位进行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 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 须按照《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级晋升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的要求准备。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申报材料需按要求分类整理(具体要求见附件1)。所有申报表格及附件请务必从人事处网站“文档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不得使用旧表或自行修改表格格式。
五、 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各二级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传达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材料审核到位。
2. 各二级单位要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或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工作实绩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3. 请各二级单位务必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时间节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材料审核、推荐及报送工作。个人申报材料需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人事处。
政策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崔婕,联系电话:69990004)。
附件1: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2:学院(部门)+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