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源头开始的探索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导读
杨应崧
摘要:按教育部颁发的教高[2008]5号文件组织、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需要认真研读《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而准确把握《方案》的关键在于深入了解《方案》制订的背景、深刻领会《方案》制订的指导思想、全面理解《方案》的设计思路、充分认识《方案》的主要特点。归根结底,需要理解,《方案》的制订是从“需求”源头开始的探索。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导读
2008年4月9日,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标志着我国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之后,立即引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的高度关注。在《方案》确定之后,组织有关各方对《方案》认真研读,以深刻地理解、准确地把握《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深入了解《方案》制订背景,是准确把握《方案》的基础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应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发展需要,是应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因此,要准确把握《方案》,首先要深入了解《方案》制定的背景。
1.全国高职教育的迅猛发展,呼唤《方案》出台。进入“十一五”后,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转入以内涵建设为主的轨道,在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上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为此,教育部于2006年11月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以下简称“16号文”)。文件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并提出了一系列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性、方向性的改革创新要求与重要举措。可以说,“16号文件”的发布揭开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史上的崭新一页。相比于当年制订《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水平评估方案》),环境、使命、任务、对象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研究制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新的评估方案,并且尽早组织实施已刻不容缓。
2.社会各方对评估的新期盼,呼唤《方案》出台。20世纪末,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开始进入超常发展的快车道,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引导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自2004年起,适时开展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回顾4年多的评估实践,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育部教学评估中心的直接指导以及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精心组织下,评估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加快院校建设、规范院校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促进教学改革,以及加强宏观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与此同时,评估在实践中也逐渐显现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引起社会各方面的深切关注。引入多元主体、创新评估模式、提高评估实效、增加社会透明度等的呼声日盛一日,直接呼唤着《方案》的早日出台。
3.四年多的“水平评估”,为方案的提升奠定了基础。“水平评估”的主要目的是规范院校管理,因此,方案、指标全面具体,还有不少量化指标。这对于许多新建、升格、合并组建的院校来说,无疑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可是,这些年下来,规范管理已经不再是高职教育面临的主要挑战。摆在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面前的紧迫课题是怎么样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提升内涵,怎样服务社会、办出特色、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所以,《方案》要以引导学校抓内涵、抓改革、抓核心竞争能力为主要目的。正是因为目标的变化,《方案》不再提供面面俱到的、教科书式的指标体系,也几乎不设量化指标。这样的设计,不是不要规范,而是不要一成不变的规范、千篇一律的规范、生搬硬套的规范,是为了引导院校步入“规范——创新——再规范——再创新”的良性轨道。而且,正是4年多的“水平评估”,为《方案》做这样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4.近年来高职教育的改革成果,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保障。近年来,我国的高职教育不仅发展迅速,而且硕果累累:涌现出了几十所能起引领作用的国家示范性建设院校,评选出了几百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出版了一大批优秀高职教材,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要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取得了新的突破。今天,对任何一所高职院校来说,不但有了明确的改革、发展方向,而且有了可供学习、效法的、各种类型的标杆和榜样,这就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对《方案》制订的背景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有助于站在高职教育发展现实的高度上认识评估的意义、目的、思路和做法,有利于消除不必要的疑虑和担忧,实现新老两个方案的平滑过渡。
二、深刻领会《方案》制订的指导思想,是准确把握《方案》的前提
《方案》制订的指导思想,概括起来是6个字:贯彻、推动、形成。
贯彻,即把贯彻落实16号文的精神,贯穿于《方案》制订的全过程,体现于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全过程,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推动,即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目前,高等职业教育在规模上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在内涵建设上正逐渐显现其类型特色。其中,凝聚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大量心血与投入。同时,也对传统的院校管理提出了挑战。目前,探索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已经成为摆在教育行政部门面前的紧迫课题。我们制订的《方案》,要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的探索与实践,既有利于推进院校依法自主办学,又有利于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
形成,即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保障体系。教育教学评估,在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之后,终于明白:一所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最终要依靠院校自己来保证。因此,在今后,对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外部评估的主要作用将是引导学校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而不是代替学校去管理质量。这是我们制订《方案》的一条重要的方向性原则。
毫无疑问,评估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任何一项评估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也都期望评估产生所希望的导向作用。而评估最终会产生怎样的作用是评估方案、实施过程、参与者理念、素质、能力,以及政策环境、文化传统等等诸多因素复杂作用的结果,并不简单地随方案制订者的主观意志而定。这就要求我们,在制订方案时应尽可能地考虑到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重在机制探索,讲求实际效果。因此,我们不能只站在理论研究的层面来讨论诸如“量化指标是多一些好,还是少一些好”、“评估结论是分多个等级好,还是只分‘通过’和‘暂缓通过’好”等这样一些问题,而应从实际出发,考量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只有这样,“贯彻、推动、形成”的指导思想才有可能落到实处。
三、全面理解《方案》的设计思路,是准确把握指标内涵的钥匙
《方案》的设计思路如下:以16号文精神为方向;以激发自觉为目的;以主体要求为标尺;以平等互动为途径;以实际效果为检验。
以16号文精神为方向,即指标体系要突出内涵建设的要求,引导评与被评双方把注意力集中到深化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上来,由此带动师资队伍、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等的建设与改革,并促进管理理念、水平的提高。
以激发自觉为目的,即要摆正评估的位置,以激发学校的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为主要目的。我们认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首先是学校的责任,也只有学校才能提供实实在在的保证。怎样管理学校、怎样建设发展,同样是学校的责任,也只有学校才能切实承担起这样的责任。在经历了规范化的阶段之后,学校完全有能力,也应当去建立适合自身要求与特点的目标、流程、制度、规范、文化,以及质量保障体系。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诊断其瓶颈所在、寻找深层次的原因、共谋良方与对策。试图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高职院校的运行、管理范式,甚至细致到学校应有哪些规章制度、应有哪些文件资料,并且标出每项材料的保存年限,才符合实际情况,这样做只会消磨学校的发展活力、阻碍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授人以渔,而不是授人以鱼”既是教育的根本宗旨,也应当成为教育评估的宗旨。
以主体要求为标尺,即要站在需求方的立场上来设计、理解、把握指标内涵。《方案》设计的一条重要思路是,努力站在“主要利益相关方”——用人单位、学生、教师、主办方、社会、家长等的立场上来审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而不是习惯性地以“一个教育行家”的眼光来判断其是非。在咨询中,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问题是:“判别‘通过’与‘暂缓通过’的标准怎么设定?”我们的回答是,各省可以结合高职教育的省情与导向自行制定。在制订《方案》的过程中,直至试点评估之前,我们也曾为此困惑过,但是通过实践发现,转换了“立场”之后,似乎就不是什么问题了。沉溺于教育的小圈子,把它当作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测量学的问题来研究,反而很难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以平等互动为途径,即要摆正专家的位置,明确评估的目的,承认知识的主观性与相对性,珍视知识冲突的创新意义,现场考察主要通过“深度访谈”的方法,在平等交流的氛围中,以换位思考的真诚态度、激发良性冲突的引导艺术,达到“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的目的。这是评价内涵建设水平的最为简捷有效的方法。
以实际效果为检验,就是说对《方案》的组织实施、指标内涵的把握,是准确还是存在偏差,最终不应当由某个权威或者课题组来下结论。评估产生的实际效果、真实导向和各需求方的评价是最终的检验标准。通过对偏差原因的反思,及时地进行理念、细则、方法等的调整;将会使评估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使评估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充分认识《方案》的主要特点,是准确实施《方案》的关键
《方案》的特点可以归结为两个字:“变”与“活”。
“变”,指的是把“要我评”变为了“我要评”。《方案》强调评估要以需求方为主体,以主要需求方为主要主体。评估的各个环节都要体现他们的意志、维护他们的权益、吸引他们的参与。通过以需求方为主体的评估,把评估的目标与院校建设的目标、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的目标,以及社会监督的目标融合在一起。在共同目标下,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越俎代庖,又同心协力。评估的责任,主要在“诊断”与“开方”,不在下指令、画框框。院校参加评估的责任,主要在总结反思、展示真实的自我,在于“借镜顾盼”、“求医问药”。因此,对于不越位、不错位的评估,院校是真心欢迎的、需要的;更不必担心因为没有了优、良等级,院校就会失去参加评估的热情。
“活”,即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职院校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法规都要求给各地、各校以充分的管理、办学自主权。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对“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尤其不能脱离当地的实际,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等实施文件,会涉及一些具体的评估环节和方法。我们同样希望各地用好《方案》留出的空间,创出各自的特色。我们认为应当引起足够重视的是:地方特点、采集平台、逻辑体系和深度访谈。
首先,要用好、用足《方案》提供的空间,针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和高职教育的实际状况制定有关文件,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忌生搬硬套、图形式、重包装。
其次,要化大力气抓好各校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采集平台是评估信息的主要来源,更是院校激发内在创新活力、实现管理水平跨越式提升的基础,还是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因此,切不可把采集数据等同于一年一度地填写报表,把采集平台的建设仅仅看作是评估材料的准备。采集平台建设是否到位,直接决定评估工作的成败。离开了原始、真实、即时的采集平台,“变”和“活”就成了一句空话。
第三,《方案》指标体系采用的是“绩效评价”模式,与“CIPP”模式相比,根本的区别在它的逻辑体系。评估要以“诊断”、“开方”为主要目的,就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对院校提供的材料的“查证”上。因此,要建立起“果——因——效”的逻辑体系。具体来说,就是从采集平台展示的结果(显性的或隐性的),发现考察的重点与关键,进而分析、查找其成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平台提供的“全息图像”和深层原因的剖析,对主要评估指标做出价值判断。与此同时,和学校一起探究解决问题、克服瓶颈的方法与对策。
第四,“深度访谈”。评估因事先有采集平台提供数据和信息,现场考察的主要任务转变成了探究成因、商讨对策。因此,考察时一定要以深度访谈为主要的工作方法,改变过去那种以查证、审核、抽检为主要目的的做法。一是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一定要坚持以目标定方法,把足够的空间留给专家,切不可出于“好心”,在考察程序与具体方法上做出许多统一的规定。或许有人担心,以深度访谈为主,对专家的要求是不是放低了,专家工作的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事实恰恰相反,对任何一位专家来说,选择一个教学环节进行现场考察,并指出若干不足都不会是难事。但如果要探究深层的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真知灼见,就必须要对高职教育的理念、方向、特点,以及院校的改革思路、现实状况、困难问题等等有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思考。因为访谈是双向的、平等的,来不得半点虚假,也无法敷衍了事。因此,对专家的要求不是放低了,而是大大地提高了。二是做好深度访谈,事先一定要做充分准备,要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选准访谈对象,拟订好访谈提纲。经验证明,由表及里、抽丝剥茧式的访谈,效果要比纯粹理论研讨,或者居高临下的问话好得多。访谈中要注意把握六条原则:一是目标聚焦原则,防止漫无边际的闲聊、神侃;二是分享反思原则,访谈双方都要认识到自身认知的局限性,在共同分享和认真反思中,寻找真谛;三是辩论底线原则,访谈要在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的气氛中进行,不可伤害自尊、以势压人;四是发散收敛原则,不能一味地发散,把一切原因归之于外部,以“无助”、“无能”、“无奈”为结论;五是开放规范原则,不要先为访谈定下许多禁区和戒律,要营造宽松的环境和开放的氛围;六是适度激发原则,要善于引起思考、引起“知识冲突”,避免简单地求一致、求共鸣。通过适度激发,还可以延伸话题、扩展访谈范围。高质量的深度访谈,要求专家有宽阔的视野、丰富的积累、虚怀若谷的胸怀,还要有交流沟通的技巧与经验。要求院校确实把工作的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随时把握全局、抓住自身“软肋”,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机制创新。因此,需要给予格外的关注和重视。
《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设计思路是正确的,评估模式和逻辑体系是适应高职教育特点的,所用的方法是服务于评估目标的。因为,所有这一系列的探索都从“需求”的源头开始,都以满足“需求”为根本目标。在研读和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要始终记住:评估是为了让师生得益、院校得益、社会得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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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200034)
原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08年第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