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服务员
发布时间: 2013-01-07 浏览次数: 2029
《餐厅服务员》职业简介
《餐厅服务员》职业简介

一、职业名称
餐厅服务员

二、职业定义
从事对就餐顾客提供食品、饮料等一系列服务行为的总和,包括:餐前准备、就餐服务、餐厅管理等工作的服务人员。

三、主要工作内容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铺台、摆位、折花等餐前准备工作;(2)接待、安排座位、点配菜点,上菜分菜、酒水服务、各种宴会服务等就餐过程中为就餐顾客提供服务接待工作;(3)餐厅清洁保养、布置与布局设计、人员辅导等餐厅管理工作。

四、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均已列入鉴定公告,可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与鉴定。

五、建议培训课时
五级:150课时;四级:200课时;三级:250课时,二级:300课时(含80课时公共模块);一级:240课时。

六、鉴定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七、鉴定方式
五级、四级、三级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核采用闭卷计算机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口试、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二级鉴定方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及笔试、口试、机考)方式进行。考核分模块进行,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
一级鉴定方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及笔试、口试)方式进行。考核分模块进行,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