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师
发布时间: 2013-01-07 浏览次数: 485
《广告设计师》职业简介
《广告设计师》职业简介
一、 职业名称
广告设计师
二、 职业定义
采用现代设计观念、程序和方法从事以平面广告设计为主的策划、创意与制作的专业人员。
三、 主要工作内容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及设备的应用;(2)应用视觉等表现形式;(3)广告设计的应用与表现;(4)应用一般印刷工艺;(5)设计策划创意;(6)广告设计管理及效果评估
四、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广告设计员(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广告设计员(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广告设计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广告设计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其中四、三级已列入鉴定公告,可以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与鉴定。
五、 建议培训课时
四级:200课时;三级:240课时;二级:280课时;一级:260课时。
六、 鉴定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七、 鉴定方式
四级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非一体化)。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机考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三级的鉴定方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一体化)进行。考核分模块进行,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
二级的鉴定方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和综合能力测评。考核分模块进行,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
一级的鉴定方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和口试。考核分模块进行,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