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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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影象技术人员》职业简介 | 《数码影像技术人员》职业简介 一、职业名称 数码影像技术人员 二、职业定义 使用数码相机、扫描仪和数字摄像机等专用数字化输入工具 , 对数码图像进行采集、处理和输出的人员。 三、主要工作内容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数码相机拍摄数码图像;(2)使用扫描仪采集数码图像;(3)使用数字摄像机来采集视频图像文件;(4)应用PHOTOSHOP软件对数码图像进行修饰、制作;(5)应用Premiere Pro软件对数字摄像机采集的视频文件进行编辑;(6)使用Power point软件编写PPT文件;(7)用高级扫描仪采集正片、负片;(8)现代商业中的影像设计;(9)DV的策划与DV作品的鉴赏、评析等。 四、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其中四级、三级已列入鉴定公告,可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与鉴定。 五、建议培训课时 四级:270课时、三级:294课时。 六、鉴定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09版)。 七、鉴定方式 四级采用知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机考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三级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考核分为2个模块,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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