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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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师》职业简介 | 《电子商务师》职业简介 一、职业名称 电子商务师 二、职业定义 能综合利用信息技术于企业和组织的业务流程,达成商务活动之目的,进而实现业务流程优化的人员。 三、主要工作内容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利用互联网进行商业营销;(2)策划、建设和运营电子商务网站;(3)制作网页及商业平台部署;(4)EDI、E-mail、WEB等信息技术建设实施及商业化运用;(5)利用计算机网络协同商务办公;(6)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相关技术实行电子支付、电子报税、电子申报、电子核销等;(7)ERP、CRM、SCM等企业内部商业信息系统操作、规划。(8)电子商业信息分析及决策。 四、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四级(电子商务员)、三级(助理电子商务师)、二级(电子商务师),均已列入鉴定公告,可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与鉴定。 五、建议培训课时 四级:200课时;三级:280课时;二级:224课时。 六、鉴定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七、鉴定方式 四级、三级采用知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两种方式。理论考核采用闭卷机考,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二级鉴定方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机考、操作、口试)方式进行。考核分为4个模块,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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