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申报推荐201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院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11 浏览次数: 306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申报推荐201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院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我院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具体评选指标可参照2018年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评选指标。请各院(系、部)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院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院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课程需是连续开设2年以上的基础课、专业课或实训课;

    2.课程负责人以专任教师为主,应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同时具有“双师素质”或较强的实践经验。课程组主讲教师由35名教师组成,结构合理、专兼结合。

    3.申报的课程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且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教案、题库、实践(实习、实训、实验)指导书,网络教学资源丰富。

    4.申报的精品课程应以先进教学理念为指导,课程目标明确,课程设计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体现课程思政理念,注重教学内容更新,突出技术技能要求,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教学资源丰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显著;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课程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或明显促进作用。

    5.院级精品课程的申报与推荐要与课程思政的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教学标准的建立、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标准的建立、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等教学改革相结合。在培养计划中被各专业选定为进行信息技术应用教学改革的课程优先考虑。

(二)申报院级教学团队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团队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团队围绕专业建设开展校企合作,团队成员共同设计、开发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团队规模不少于5人,学历、年龄结构合理。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团队中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团结协作,形成基础性课程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师德高尚、理念先进、教科研能力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是本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人才培养:课程思政理念强,团队教学能力和水平高,能追踪行业高技能岗位对技术、能力、知识、素质的要求,及时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创新创业精神和操作技能。在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保障学生实训实习的效果;通过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实现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本专业毕业生职业素养好,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高,毕业生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校企合作:团队成员共同参与校企合作课程的开发、工学结合教材的建设、产教融合的产品研发及企业横向课题研究。

    6.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7.院级教学团队的申报与推荐要与课程思政的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教学标准的建立、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标准的建立、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等教学改革相结合。在培养计划中被各专业选定为进行信息技术应用教学改革的课程相关的教学团队优先考虑。

二、申报名额

各系(部)申报院级精品课程不超过2门、院级教学团队1个。

三、申报材料

    1.精品课程原则上递交下列材料:

1)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2)不少于30分钟的说课录像和45分钟主讲老师上课录像;

3)课程网站链接(网站基本要求: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课程视频制作精良。)

    2.教学团队申报材料: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学团队推荐表;两份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四、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2019315日。

五、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

申报推荐范围:(1)本年度院级精品课程、院级教学团队;(3)历年院级精品课程、院级教学团队。9月初校内组织选拔、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


教务处

二O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