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职能处室:
为鼓励我院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升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每年以立项形式推进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现决定组织申报第十二期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旨在提高教学质量。
2、各院、系(部)应通过调查研究,建立起本部门近年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的规划,鼓励、组织并指导教师积极参加。
3、以往已结题的同类或相近的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原则上此次不予授理。
4、有到期但未结题的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的老师原则上此次不申报。
5、2017年批准的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一般要求在2018年12月前完成。
二、项目选题指南
1、思政课程教学改革;
2、“教书育人”在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实践与探索;
3、创新创业教育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工作机制构建、学籍管理改革、教学方法改革;
4、教师的职业意识与创新意识构建;
5、课程分级、学分积累与转换的探索;
6、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双证书”模式的探索;
7、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
8、校企深度融合的课程开发、教材建设、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9、中高职贯通课程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10、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
11、实训基地建设和专业实训教学改革;
12、加强学生职业素养培养,创新学生社团活动;
13、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14、“教学、竞赛、证书”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三、项目申报进程
1、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
2、申请表提交:项目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根据申报项目内容,可分别下载“科研项目申请表”和“课程建设申请表”),申请表发送到梁鑫老师OA。
3、评审时间:2017年5月
四、项目管理办法
参照“关于实施《教改与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上科技院[2005]第54号文)以及新的管理文件,学院将根据申报项目建设的内容进行评审、确定立项,教务处负责项目的申报及管理。
请各院、系、部门通知到各专业、各教研室,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教务处、科研处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