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 2015-10-27 浏览次数: 127

     一、考生拿到准考证后务请仔细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凡信息不符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考试开始4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需附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不准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报纸、草稿纸、计算器、录音器材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录放音机(如MP3等)、电子记事本、移动存储设备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五、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者按所在学校有关教学考试规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