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监控室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者:黄晓敏发布时间:2013-03-14浏览次数:773

 学院监控室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监控室是学院的安全防范的安全地点。是确定学院安全的重要设施,分布在学院内宿舍、办公室、实验楼、教室的监控终端是确保学院安全的设施

1.     上述设施由学校后勤保卫处派人统一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后勤保卫处允许不准使用。

2.     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     每天检查学校主要监控设备的状态,定期保养确保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每周两次定期检查各终端设备确保设备工作正常。

4.     个人或部门需查阅录像必须报后勤保卫处,后勤保卫处批准后,必须由保卫部门值班人员查阅。其他个人不得擅自调阅录像。

5.     未经后勤保卫处及相关部门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控室。

6.     监控室操作人员必须保守秘密,查阅的资料一律不得向外泄漏。

7.     值班人员对监控室的设备工作情况,人员出入情况,查阅情况作好记录。

8.     监控室内不准动用明火,不准吸烟,保持清洁,防火防水,做好自身安全。

9.     未经后勤保卫处批准,不准外来人员参观。